温度适宜、设施多样、玩伴众多,商场、超市内外的大大小小儿童游乐场非但是孩子们的最爱,也成了家长购物歇脚之余让孩子们放松身心的首选场所。
家长们之所以对这些儿童游乐场颇多青睐并非毫无根据。一方面,在家长们看来这些依傍商超而生的儿童游乐场一准儿就是它们的一部分,商超方面肯定会视安全如生命,全力把好设备安全准入关,同时会不遗余力地加强设备养护和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另一方面,这些儿童游乐场所大都处于熙熙攘攘的闹市地带,且其经营的又是事关孩子人身安全的特殊行业,肯定会纳入相关部门的监管“法眼”的。如此看来,前有“把关员”,后有“站岗兵”,儿童游乐设施的卫生安全当然会不在话下。
不过,现实却是无情地击碎了家长们的美梦。这些栖息在商超内部或者周边的儿童游乐场基本清一色与商超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开设于此无非走的是以租金换人气最后赚钱的商业化路子,这样来看之于商超这个铁打的衙门,这些游乐场所也就是流水的兵,寄希望于商超如同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捍卫它们的声誉无异于痴人说梦。令人大跌眼镜的事还远远不止这些,对于家长关心的儿童游乐场的卫生和安全等问题,商超方面摆出一副“言之凿凿”“无计可施”的态度来尚且罢了,但是安监、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不该无动于衷吧,然而事实却偏偏是它们对此也毫无办法。
对于儿童游乐设备场所的监管真空,我们不应该过多地谴责这些职能部门。常言道,法无禁止即可为,在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前,它们的介入名不正、言不顺,恐难逃越俎代庖之嫌。倘使某一部门真的介入其中,就要面临一些令他们头疼的问题,诸如监督检查的依据在哪、设备设施安全的标准几许、处罚的力度几何等等,解决不好这些问题,那么介入其中仅凭满腔正义和一身热血的拍脑门一想便去抉择,解决不了任何实质性的问题。
儿童经济的火爆催生了儿童游乐市场的繁荣,这一客观事实我们必须承认。儿童游乐市场监管缺失则不亚于给安全埋了一颗定时炸弹,这又不能不令我们看待儿童游乐场的目光里饱含忧虑。说到底,这个问题也简单,法无可依是最大的拦路石,将其移除,羁绊自然而然也不复存在。
监管滞后并不可怕,实践的正反面经验于我们大有裨益。无据可依倒逼我们要快速走出监管真空,将落实监管提上日程。我们可以广泛调研,可以集思广益,可以提炼升华,并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对相关内容予以明确界定。当游乐设施设备设计有原则、生产有标准、出厂有检验,当设备操作人员岗前有培训、持证方上岗、安全揣在心,当维保有周期、检查无死角、跟踪全天候,当监督有依据,处罚有力度,整改有效果的时刻来临时,我们追逐着孩子在游乐场中尽情玩耍的目光中将满是欣慰。